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路德的教會觀

    依 路德看來,教會是由道所組成,是眾信徒之團契。福音即上帝之道,是教會的生命和本質。凡信徒都應有兄弟之愛,並須要彼此分擔重擔和彼此分享。上帝不僅要與 每個人接觸,也要與眾人接觸。上帝召集那被聖靈所管制的人來建立他的國度。這是看不見的國度,是從信心上顯明出來的。那看不見的教會才是真實的教會;正如 住在我們心中那看不見的上帝是真實的一般。

    看不見的教會是聖潔的,由聖靈管制,並有基督在它裏面統治。唯有藉著信心,並透過與那位教會的頭──基督──有個人的關係,才能成為不可見的教會之會員。上帝的話在那裏工作,那裏就有上帝的國。不可見的教會需要宣揚福音和行使聖禮。

    當路德使用「不可見」(invisible)與「可見」(visible)兩個用詞時,他並不是說有兩個不同的教會,而乃是說,有一個教會,卻有兩種不同的屬性。

    教會不能像天主教那樣,用魔術的方法將救恩分給人。教會沒有所謂神聖的法規,也沒有教階等級之分。因在上帝面前,每個信徒都是平等的,並都能領受同一完整而不可分隔的上帝之恩典。所以信徒在上帝面前都是祭司。

    路 德最關注的,就是信徒皆祭司,而否定教階制的教會組織。不過,教會雖有信徒皆祭司的事實,但依舊須要有許多不同的職份。當然每個信徒都有傳道的權利,但向 會眾公開講道的事工,應歸給那受特殊訓練的人員負責。只有向公眾講道的職份為傳道人與一般信徒所不同之處,然而會眾可以隨著聘請牧師,也能照樣罷免牧師。

    罷免牧師的理由有二:一為錯誤的教導,二為對職務不能勝任或懶惰。

歸屬或不歸屬教會應基於自願的原則,因為沒有人能強迫任何人相信宗教。政教應分開,教會不應該指使政府做什麼事;照樣,政府也不應該干涉教會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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