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安波羅修(St. Ambrose c339-397)

他的父親為當朝重臣之一,曾任高盧(Gaul)省區行政長官,權重一時。安波羅修有兄姊各一,姊姊羅奇利娜(Marcellina)年青時代即進修道院,由教皇利伯流(Liberius)親授面紗。姊弟感情甚篤,安波羅修有好些重要作品都是以和姊姊通訊的體裁寫成的。
 
安波羅修自幼即習法律政治,三十歲就被委任為力居利亞──埃米利亞(Liguria-Aemilia)的總督374年米蘭亞流派主教奧森丟(Auxentius) 去世,米蘭市民即推選安波羅修繼任主教。他就任為主教後所行的第一件事便是將自己的財產捐贈給教會及貧窮人民,部分產業交給哥哥管理。他將全副精力致力于 于教務和神學的研究,基於早年所受教育偏重於法律政治,缺乏神學基礎,現居主教地位,乃深入研究神學。他堅持政教分離,因為教會有教會的權柄,政府有政府 的權柄,二者不應相混。在有些情況,他認為皇帝也應受教會的教導所約束。
 
安波羅修相當重視主教實際的責任,尤其重視教導聖經的職事。他自己在傳道上就有極大的成就〔奧古斯丁(Augustine)皈依基督教,就得益於他的教導〕,他的作品對當時信徒的造就十分重要。安波羅修的神學思想創建不是十分顯著,但在原罪(Sin)教義,以及聖餐(Eucharist)神學(第一個說到餅與酒的變質),仍有他的貢獻;他說當神職人員為餅與酒祝聖時,他是代表基督來把它們獻給父神,因祝聖本身便具有類似創造的含義,這是使餅與酒改變的力量。此外,在基督教的新柏拉圖主義和苦修(Asceticism)神學上,他也留下深遠的影響。
 
安波羅修是寓意釋經法的高手,其一系列保羅書信的註釋書,伊拉斯姆 (Erasmus)認為不是出於他的手筆,而是當代人物託他之名寫成。這套解經書對後世的影響極深,後人就是本於它們對羅馬書5:12的解釋,發展出原罪的教義,說全人類皆因亞當的犯罪而捲入罪的深淵。
 
他生平著作甚多,大部分流傳至今,比較重要的有三部專論和一書信,茲分別介紹如下:
a. 論教士的責任(On the Duties of Clergy):本書詳述教士在職位 上所應履行的各種責任,並指示教士在生活上所必須注意的事,包括教士的言語行動及衣食等問題,兼論所謂四種主要道德,即:智慧、正義、勇敢和節制。全書分 為三卷,391年 所寫成的。
 
b.論處女(Concerning Virgins):分3卷,論童貞在宗教的價值及意義。卷2論守貞處女應具的品格德性及生活方式。卷3述教宗利伯流對修女的訓示;以內心修養及聖潔生活勗勉修女,警告父母不可阻撓女兒立志守貞。書成於377年。
 
c. 論聖禮(On the Sacraments):分6卷詳論各種聖禮的功用及意義,並解釋主禱文。這部書文體與其他作品不相同,一般認為是後人根據安波羅修主張輯成。
 
d.第廿函書札:385年寫給他姊姊馬利奇娜,函中報告亞流派在皇后游斯丁娜(Justina)支持下圖謀奪取米蘭教堂,作者及一群虔誠信徒堅定不屈,守住聖殿,對皇室非法要求拒不受命,直到軍隊退出,教堂恢復原狀。
 

沒有留言: